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横沥镇沙头涌等21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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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横沥镇沙头涌等**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水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2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横沥镇沙头涌等**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水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2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