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5日10时至2025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公告期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4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咸宁市温泉路70号(泰鑫名苑)1幢2单元12层1202号住宅房地产。(包含房屋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电梯等)及室内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但不含室内家具、电器及其他动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51.95㎡ ]
评估价:64.72万元;变卖起拍价:41.420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或变卖成交的,费用从变价款中优先支付;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该财产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先行垫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腾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账号:6232 6142 3000 0253 520(一案一账户账号),行号:301536000026 】。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说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外包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包括:
1、拍卖标的物的尽职调查(拍卖原因、房屋权属、周围环境等);
2、拍卖咨询及指导(如何交纳保证金及后期尾款缴纳,对接法院实时查询等);
3、代为向组织司法网络拍卖的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送达竞得人。
联系人:沈先生 注册后查看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15-8158635(黄法官)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座机)
法院监督电话:0715-8159309
联系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