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鄂州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服务
1.2采购编号: HBJT-EZJCGS-243974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竣工项目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30万元。
1.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止。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丁祖村汀祖大道特1号
联 系 人: 钟女士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承接过3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2、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工程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承接过1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成员 | 2 | 其中1人为注册会计师;同时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承担过1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
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业绩、近半年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复印(扫描)件。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需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